從梁洛施的2億元談起
日期:2008-04-14 作者:管理員
2008年04月14日
可能商界人士都不太關心八卦新聞,在這里把近期一則這樣的新聞敘述下:一位還是初出茅廬的,還不到20歲的英皇公司美女藝人梁洛施,結交上香港小超人李澤諧。梁洛施16歲的時候,得到英皇力捧,剛一出道便接拍了多個廣告,同時致力在電影和唱片發(fā)展。英皇對她培訓很多,除聘請話劇界能人單獨幫她練戲外,更聘請外國教授教導音樂知識,跳舞方面則與師姐
Twins同一師傅受訓,力求使她成為新一代偶像。據講英皇公司為其花去的培訓費用近億元,并預計以后可為英皇賺很多的錢。所以若李澤諧要替梁洛施提前解除這份還有近10年的合同,就要支付2億元作為提前解除合同的賠償。
若從商業(yè)的角度看這件事,有一個點是值得經營企業(yè)的老板們想一下的,為何一張不到10年的合同價值2億元呢?
這使我想到一件農村常見的事。一位豬農從市集購回一只豬苗后,提供這豬的生長環(huán)境與需求,為豬舍及豬進行清潔工作,也會注意豬是否生病,會否吃不飽。還可能在半夜聽到下雨聲時,摸黑起床察看豬舍是否有漏雨。豬農這么辛苦照顧這豬,為什么呢?就是希望把小豬飼養(yǎng)大,賣豬后賺錢養(yǎng)家,也為再次購豬苗提供資金。
豬農通過“豬”這個商品養(yǎng)大而獲利,而VC與PE這類的企業(yè)投資基金是通過“企業(yè)”這個商品來增值,(上周專欄講了VC與PE如何經營),英皇公司則是通過培訓藝人而獲得利潤。而對英皇來講將來能有大利潤收獲的梁洛施,如果這10年不為英皇服務,就要補償這投入與預算的收入。
這些事情是什么在起作用呢?是資本。資本的一個最重要的特質是資本要增值,資本要賺錢。賺錢就是資本投資的目的,資本也可以投資到“豬”身上,把豬養(yǎng)大而賺錢。而PV或VC就投資到特殊商品———“企業(yè)”上,待企業(yè)的價值提升了,再出售后而賺錢。而還有的資本投資到更特殊的商品———“人”身上,如把一棵苗子培養(yǎng)成為一個明星再賺大錢。我們也看到,資本在“賺錢”游戲中,同時推動了社會的發(fā)展與進步,也為社會帶回更多的姿彩,也可能為社會帶來一些問題。
講了這么多的資本與商品的關系,那我們做父母的投資到自己的孩子身上,又是如何理解的?大多數的父母并不會把自己的孩子當作商品,但一樣花大量的金錢、時間與心血去投資到小孩的身上,目的是使孩子將來更有作為。教育的投入對大多數父母來講,并不計較回報。若父母對這種投資也追求回報的話,那就是把自己的小孩當“商品”了。沒有多少為人父母者會把自己的小孩當商品的,這與英皇公司的資本投資到梁洛施身上有本質的區(qū)別。
?。ㄗ髡呷~中平是廣東寶麗雅實業(yè)發(fā)展有限公司董事長,作者電郵111@86757.com,歡迎交流)